为切实做好土木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防火防盗工作,防止相关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更好地为教学和科研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平时要注意偶然着火及试验操作可能起火的因素,定期检查加热电器连接导线、控制器是否完好,放置是否符合放火要求。
二、针对情况准备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湿抹布。试验人员应了解灭火器性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并定期检查。
三、易燃易爆物品的数量,以满足检测需要为准,实验室内不得大量储存。储存处应阴凉、通风、干燥。
四、实验过程中,要充分了解被加热对象,操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五、发生火灾,分别按下列情况处理:
1. 电器设备失火,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干粉灭火器灭火。
2. 建筑材料失火可用干粉灭火器或湿布灭火。已酿成火灾,应立即报警,同时组织抢救。
3. 下班后与节假日,应关好门窗,防止被盗。
4. 新到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防火知识教育及消防器材使用训练。
六、成立义务消防队。
负责人:实验室主任
成 员:实验室全体员工
土木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