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土木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防火防盗制度
2018-03-26 09:18  

 

为切实做好土木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防火防盗工作,防止相关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更好地为教学和科研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平时要注意偶然着火及试验操作可能起火的因素,定期检查加热电器连接导线、控制器是否完好,放置是否符合放火要求。

二、针对情况准备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湿抹布。试验人员应了解灭火器性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并定期检查。

三、易燃易爆物品的数量,以满足检测需要为准,实验室内不得大量储存。储存处应阴凉、通风、干燥。

四、实验过程中,要充分了解被加热对象,操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五、发生火灾,分别按下列情况处理:

1. 电器设备失火,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干粉灭火器灭火。

2. 建筑材料失火可用干粉灭火器或湿布灭火。已酿成火灾,应立即报警,同时组织抢救。

3. 下班后与节假日,应关好门窗,防止被盗。

4. 新到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防火知识教育及消防器材使用训练。

六、成立义务消防队

负责人:实验室主任

员:实验室全体员工

 

 

土木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018321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