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土木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安全用水用电工作,防止相关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更好地为教学和科研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断电检查原因,修复后才能使用,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实验室主任处理。
二、使用电器时,不能用湿手、湿物接触电器开关,仪器设备不使用或下班时,应拉闸断电(需连续使用者除外)。
三、用电设备应按规定与漏电保护器连接。
四、电线路接头、断头必须用绝缘胶布包扎好。
五、定期检查电器线路的完好情况。
六、水龙头用后必须关紧,停水时不得将龙头打开待水,以免造成隐患。
七、不准往水槽内倾倒细屑、茶叶渣等杂物以免堵塞下水管。
八、试验完毕,离开实验室前应检查水电开关是否关好。
土木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