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项目申报人:
根据《湖南城市学院土木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管理办法》,现将2023年度湖南城市学院土木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立项与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1)预计立项10项,资助额度为3000元/项,旨在鼓励学生创新性思维,培养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该项目由土木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组织专家评审,由示范中心专项经费资助。
(2)请各系室老师广泛发动,择优推荐,已有各类大学生创新性立项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本次不得申报新项目。
(3)项目主要资助实验室内实体实验项目,对没有进行实体实验的项目经费减半。
(4)每个项目必须以湖南城市学院为第一单位发表论文,否则不予结题。发表时应注明“湖南城市学院土木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项目编号)”。
(5)所有项目结题时间为2024年10月31号前。对未按时结题的项目组成员和指导教师,取消大学生创新项目的申请资格和指导资格。
(6)每个项目须提交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A3正反打印,骑缝装订),请各位项目申报人于2023年5月20日前将申请书送至示范中心办公室(土木楼323樊老师),逾期不予办理。
二、项目结题
2022年度土木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资助项目结题依据为《申请书》“预期成果形式”中列明的内容,结题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0日。结题时,项目团队至少应有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1篇或专利1项。土木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资助的有关成果,均应标注“湖南城市学院土木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项目编号)”。未标注或标注错误的,不作为项目结题依据。项目结题需提交结题材料一式三份。
附件1: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
附件2: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报告模板
土木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