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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土木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结题要求的补充通知
2017-06-20 11:19  

各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创造更多的成果。根据《湖南城市学院土木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管理办法》、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立项要求,以及2017年6月16日土木工程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会议的精神,土木工程学院将从学科建设平台经费中列支费用进行再次资助。现将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立项与结题要求作如下补充。

一、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结题要求

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立项资助3000元,要求公开发表论文或申请专利。本次结题时,达到上述要求的,验收结论为“通过”,给予总额3000元资助;没有达到上述要求的,但结题材料完备,验收结论为“基本通过”,给予总额1500元资助。对“基本通过”的项目,在2017年12月31日以前,课题组学生(必须排名第1)公开发表与课题相关的论文或专利,可凭发票从土木工程学院学科建设平台经费中报销不超过1000元的相关费用。

二、2017年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结题要求

2017年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立项资助1800元,要求为示范中心相关实验室进行的实体实验项目,研究时间1年。如在2019年12月31日以前,课题组学生(必须排名第1)公开发表与课题相关的论文或专利,可凭发票从土木工程学院学科建设平台经费中报销不超过1000元的相关费用。

三、其他要求

因档案建设与管理的需要,已结题的项目需进一步完善归档材料,并将相关材料提交示范中心办公室。因专项经费管理的需要,已结题的项目按学校财务制度要求,请于2017年9月20日前结清相关费用,逾期不予报销经费。

 

 

                      土木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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