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并结合土木工程学院的实际情况,经土木工程学院毕业设计答辩委员会研究决定,土木工程学院各专业2015届毕业设计答辩安排如下:时间:2015年6月17日至6月19日,其中公开答辩为6月17日上午,集中答辩为6月18、19日。
一、
土木工程专业(建筑工程方向)集中答辩
1103301
班 组长:陈利群
答辩教师:
陈利群
刘粤湘
李文斌
答辩时间:6月18日至6月19日
答辩教室:土木楼601
1103302
班 组长: 张再华
答辩教师: 张再华 彭懿 黎永索
答辩时间:6月07日至6月09日
答辩教室:土木楼602
1103303
班 组长:蒋建清
答辩教师:蒋建清 蔡晶垚 彭桂强
答辩时间:6月18日至6月19日
答辩教室:土木楼604
1103304
班 组长:何栋梁
答辩教师:何栋梁 孟新田 董武忠
答辩时间:6月18日至6月19日
答辩教室:土木楼605
1103305
班 组长:孟茁超
答辩教师:孟茁超 王伟宏 方列兵
答辩时间:6月18日至6月19日
答辩教室:土木楼607
1103306
班 组长:彭朝晖
答辩教师:彭朝晖
肖虹 胡天云 范吉文
答辩时间:6月18日至6月19日
答辩教室:土木楼608
1103317
班 组长:何美丽
答辩教师:何美丽 湛君毅 王建平 刘小芳
答辩时间:6月18日至6月19日
答辩教室:土木楼609
1103318
班 组长:刘益虹
答辩教师:刘益虹 谢金 陈欣
答辩时间:6月18日至6月19日
答辩教室:土木楼610
1103319
班 组长:组长:唐 葭
答辩教师:唐葭 贺冉 麻彦娜
答辩时间:6月18日至6月19日
答辩教室:土木楼611
1103320
班 组长:毛广湘
答辩教师:毛广湘 张世平 姜磊
答辩时间:6月18日至6月19日
答辩教室:土木楼612
三、土木工程专业(交通土建方向)集中答辩
桥梁1组 (王灿辉组、李苗组、羊日华组)
组 长:张锴
答辩教师:张锴 曹国辉 何敏 晏海霞
答辩时间:6月18日至6月19日
答辩教室:土木楼614
桥梁2组(
王新忠组、文国华组、黄国平组
)
组 长:羊日华
答辩教师:羊日华 王灿辉 李苗 彭细荣
答辩时间:6月18日至6月19日
答辩教室:土木楼413
桥梁3组 (曹国辉组、张锴组、何敏组)
组 长:王新忠
答辩教师:王新忠 文国华 黄国平
杨山波
答辩时间:6月18日至6月19日
答辩教室:土木楼414
道路1组 (
熊焱组、龚彬彬组、
杨建民组、
冯浩雄组6人
)
组 长:冯浩雄
答辩教师:冯浩雄 曾革
曾晅
曾向军
答辩时间:6月18日至6月19日
答辩教室:土木楼415
道路2组 (
曾革组、
曾晅组、
肖明组、冯浩雄组5人
)
组长:
刘灵勇
答辩教师:刘灵勇 陈湘亮
崔志伟
龚彬彬
答辩时间:6月18日至6月19日
答辩教室:土木楼416
道路3组 (
刘灵勇组、陈湘亮组、
崔志伟组、
冯浩雄组5人
)
组长:
熊焱
答辩教师:熊焱 肖明
杨建民
王剑
答辩时间:6月18日至6月19日
答辩教室:土木楼417
四、土木工程专业(地下工程方向)集中答辩
1103313
、314 班 组长:郭尤林
答辩教师:郭尤林
邓宗伟
洪亮 付贵海 李留玺 徐赞
答辩时间:6月18日至6月19日
答辩教室:土木楼421
五、交通工程专业集中答辩
1103501
班
组长:龙 琼
答辩教师:龙琼
张谨帆
喻杰
张蕾
周昭明
答辩时间:6月18日至6月19日
答辩教室:土木楼418(多媒体)
六、建筑工程技术专业集中答辩
1203101
班 组长:谭德喜
答辩教师:谭德喜 祝新 刘自由 李珊珊
答辩时间:6月18日至6月19日
答辩教室:土木楼411
1203102
班 组长:
田雁新
答辩教师:田雁新 李旭 刘锋 徐丽苹
答辩时间:6月18日至6月19日
答辩教室:土木楼412
七、道路桥梁工程技术集中答辩
1203401
、402班
组长
:周术明
答辩教师:周术明 陈强 杨滔 赵稳军
答辩时间:6月18日至6月19日
答辩教室:土木楼410
八、
有关事项说明
1
.
答辩准备:公开答辩准备为2015年6月16日前
,
集中答辩准备为2014年6月17日前。
土木工程专业(建筑工程方向)指导老师分阶段录入指导成绩;学生办理好答辩申请手续;各答辩小组组长配合学工办安排布置好答辩会场:包括横幅、宣传标语、挂放图纸的绳索、夹子、粉笔、多媒体(如需要)等。学生答辩时,至少回答3个以上问题。
2
.
答辩建议成绩:2015年6月19日上午前
,各专业答辩小组提交毕业答辩建议成绩。
3
.
毕业设计建议成绩:2015年6月23日前
,各专业(方向)毕业设计指导组会同答辩小组提交毕业设计建议成绩。“及格”与“不及格”比例约为15%。
4
.
毕业设计成绩上报教务处:2015年6月24日
,土木工程学院毕业设计领导小组审定各专业学生毕业设计成绩并上报教务处。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同一专业“优秀”比例不得超过参加答辩学生人数的10%)和优秀指导教师(实际指导教师总数的5%)。
5.
毕业设计成果收集与存档:2015年6月29日前,毕业设计成果须按学院统一要求装订整理,否则不予接收。毕业生设计成果的质量、内容的完整性及上交院档案室存档实行实际指导老师责任制。
实际指导老师负责所指导学生的设计成果签收工作,并按档案室要求分班级存放指定位置并备案。
学生设计成果未存档,则不上报其指导工作量;未按规定时间存档,按每延期一周扣除指导工作量的5%累计。
土木工程学院毕业设计领导小组
2015
年6月8日